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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01:45

人权委员会谴责高校复学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编者按】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每一位学子都值得被平等对待。近日,一则关于即将退伍的社会服务要员因大学规定无法复学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当事学生本可利用年假提前上课,却因校方僵化的“三分之一学期前退伍”条款被拒之门外。国家人权委员会对此裁定,该规定侵犯了公民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不仅是制度与人性化的碰撞,更折射出教育体系中对特殊群体关怀的缺失。当规则成为追梦的枷锁,我们是否该思考:教育的本质,究竟是墨守成规,还是为每个奋斗者点亮前行的灯?以下为事件详情:

  国家人权委员会裁定,限制一名可利用年假上课、即将退伍的社会服务要员复学,侵犯了其追求幸福的权利。

  国家人权委员会23日宣布,已向某大学提出制度改善建议。此前,该大学拒绝了一名计划退伍的学生复学申请,而这名学生本可从学期初开始通过使用年假上课。

  申诉人A先生是一名社会服务要员,原计划申请2026学年第二学期复学时,接到大学“无法复学”的通知。依据是该校规定“仅允许在学期三分之一时间点前退伍者复学”。然而,A先生若连续使用第一、二年积累的年假(共28天),本可从学期初全程参与课程。兵务厅此前也曾明确指导:社会服务要员若能在复学截止日前通过年假上课,即可允许复学。

  针对申诉,校方回应称:“复学标准已在校内规章中明确规定。若退伍日期晚于学期三分之一时间点,无论是否使用年假,均无法批准复学。”

  国家人权委员会儿童权利委员会指出:“《兵役法》第73条及兵务厅指南已明确保障社会服务要员在不影响学业进度前提下复学的权利。该校‘必须在学期三分之一时间点前退伍’的绝对化要求,以及对申诉人复学申请的拒绝,属于任意性规定。”

  据此,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该大学修订学籍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服务要员学生的学业中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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